资兴市公安局抓获一名非法捕捞嫌疑人
2022-09-24 10:22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陈倩琳 樊敏 | 点击量:745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倩琳 樊敏)为深入开展百日行动,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,920日,资兴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东江湖水岸现场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1名。

9月20日,东江派出所民警在东江湖水域进行夜巡市发现,东江湖水域有微弱的电光在湖边闪烁,有非法捕捞的嫌疑。就在当晚22时许,民警夜巡时再次发现有亮光闪烁,迅速找到亮光现场,发现一名40多岁的男子正在使用的笼非法捕捞水产品。

“我们是警察,快点上来!”民警对着这名男子大声劝阻,并直接下湖进行抓捕,在民、辅警的齐心协力下顺利将该男子抓获,并现场缴获非法捕捞工具、水产品鲢鱼、鳙鱼50斤左右。

经调查,这名男子叫朱某海,资兴市白廊镇人,当晚20时许带着捕捞工具来到东江湖水域,以朦胧夜色作掩护,非法捕捞水产品,短短1小时就捕捞了水产品60斤左右。

因朱某海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,严重危害到当地的生态环境,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目前,犯罪嫌疑人朱某海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警方提示

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:“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”。针对钦北区河流水域的非法捕捞现象,公安机关将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依法严厉打击,特别是使用爆炸、投毒、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。对收购或代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,公安机关也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,特别打击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作为食材私自收购的行为。广大群众朋友一定要坚守底线,谨记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要碰,切记不要心存侥幸,妄图挑战法律的权威。

责编:刘建军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